一、婚后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算谁的
此问题的答案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若在婚姻缔结之后所购得之房产,若双方在婚前并未就此达成明确协议且财产归属权属约定,或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愿协商达成合意者,则该房产可视为属于双方婚姻期间所得共有之物,应归为夫妻二人共有的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千零六十二条、**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在婚后实行一方全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于男女双方名下的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法律文件中有特殊约定的情
形,法律会根据具体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在这一点上,婚后由个人出资购置、同时在房屋产权证书中登记有男女双方的姓名,可视作一种传统意义上的赠与行为,由此类推,此房屋便自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倘若在未来发生离异的情况,则相关权益需按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此问题的解答需考虑到每种特殊情况进行详尽的分析与评估。举例来说,假设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后购置的房地产资产,如在双方在婚前并没有详细地书面约定相关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谁,或者是双方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之内,通过自由、平等、公正的方式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这类房地产资产通常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然而,具体的所有权归属还需要依据实际发生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准确的判断。